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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:首页 >> 行业新闻“换了屏还是不能正常使用,这说明是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。”安徽宿州网友朱女士家中的LG液晶电视,在使用一年后屏幕出现裂纹,在付费换屏之后仍不 能正常收看,遂质疑LG售后涉嫌乱收费。后经双方协商,LG售后同意为其免费换机,但此前支付的换屏费用不退。
电视无故屏裂,付费换屏后仍存故障
据朱女士介绍,她家居住在安徽宿州的一个乡镇,离江苏徐州比较近。2013年9月19日,她在徐州苏宁电器花费8600元,购买了一台55寸的LG液晶电视,购买价格还包含了2年延保服务。不料,电视买回来仅一年,液晶屏幕就出现了裂纹。
“今年9月9日晚饭过后,我和家人在沙发上看电视,电视靠左边中部突然闪出一团红色如火球的东西。”朱女士称,她关掉电视观察屏幕“起火”部位,发现该 位置出现一道类似抛物线形状的裂纹。报修后,LG售后人员于9月11日上门查看,认定“屏裂”系外力所致,非产品质量问题,如需换屏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。
由于电视使用期限已超出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关于“家电等耐用品在6个月内出现瑕疵,有厂商举证”的规定期限,朱女士只好同意支付2000元的换屏费用。然而,LG售后在更换该电视屏幕后,电视仍不能正常开机使用。
双方协商免费换机,换屏费用不退
朱女士由此质疑,电视在更换屏幕后仍不能正常使用,说明“屏裂”的原因与外界因素无关,而是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,LG售后不应向其收取2000元的换屏费用。一气之下,她遂向在红网“消费维权”频道发帖投诉。
经红网“消费维权”频道转交,LG总部售后受理了此投诉,表示会积极跟进解决用户反映的问题。后经双方协商,LG售后同意为朱女士免费更换一台全新同型号电视,但此前支付的2000元换屏费用不予退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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